证监会相关部门首次主动向媒体通报年报监管情况_证券要闻_顶尖财经网
  您的位置:首页 >> 证券要闻 >> 文章正文

证监会相关部门首次主动向媒体通报年报监管情况

加入日期:2012-12-18 6:54:05

  去年67%上市公司实现现金分红

  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较为规范,上市公司主动回报股东的意识明显增强。

  中国证监会17日通报2011年年报监管工作情况,这是证监会相关部门首次主动向媒体通报年报监管情况。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透露,自2013年开始计划采取分阶段对外通报,以提高上市公司监管透明度。

  据通报,沪深交易所2403家上市公司全部按期披露了2011年年报,其中,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数达到1613家,占上市公司总数的67%。同时,通过对年报的审核发现,2011年上市公司现金分红额度为6067亿元,占2011年上市公司利润总额的比例为31%。

  负责人介绍,多年来,证监会形成了上市部、证监局和交易所“三位一体”的年报监管联动工作机制。今年,上市部首次直接参与年报审核和现场检查工作。

  他说,与去年同期相比,监管各方加大了年报审核和现场检查的广度和深度,同时也加大了对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追究和问责力度,将监管有效性贯穿于年报监管的各个环节,通过采取有力监管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切实推动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和规范运作水平进一步提高。目前已督促上市公司完成2707个问题的整改,1161个问题正在整改过程中,完成整改率约70%。

  在年报审核过程中,沪深交易所总计向公司发出年报问询函、监管关注函或年报事后审核意见函1492份,同比增加457份;向上市部、会计部发出会计问题、法律问题征求意见函38份,同比增加29份;要求公司刊登更正公告或补充公告359次,同比增加150次;通报批评32次,同比增加18次;公开谴责8家次,同比增加5家次。

  各证监局针对年报现场检查中发现的一般性问题,向上市公司下发监管意见函或关注函564份,同比增加359份;针对较严重问题,约见谈话470人次,同比增加385次,采取下发警示函、责令改正、责令公开说明、责令参加培训或认定不适当人选等行政监管措施92项,同比增加38项,移交立案稽查7家,同比增加5家,上述行政监管措施将按程序记入诚信档案。

  上市部在现场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由证监局向公司下发监管关注函5份,警示函1份,责令改正2项,约见谈话、责令参加培训各2家次,提请证监局非正式调查1家,通报相关单位4家次,专题研究2项;对中介机构下发监管关注函3份,约见谈话1家次,提请会计部现场检查1项。

  负责人同时介绍,从2011年年报监管情况来看,尽管部分公司仍存在信息披露不及时、不完整等问题,但是信息披露恶意违规现象已大幅减少,违规性质及影响较往年均有明显改善,高管窗口期违规买卖股票行为大幅减少,内幕信息管理不规范问题也有所下降。

  1866家上市公司出具了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占上市公司总量的77.65%。其中,99.30%公司认为内部控制有效。从2011年年报现场检查情况来看,大部分公司已建立专门负责内控规范体系建设的部门并明确了内控责任主体,对内部控制的重视程度显著增强。

  上市公司回报股东意识增强,投资者合法权益进一步得到保障。从年报披露情况来看,2009-2011年实施现金分红的上市公司分别为1006家、1321家、1613家,占当期上市公司总数的比例分别为54.76%、60.74%、67.12%。现金分红金额分别为3890.42亿元、5005.56亿元、6067.64亿元,占当年净利润总额的比例分别为35.85%、30.09%、31.35%。同时,从检查情况来看,绝大部分公司已在公司章程中对分红政策做了明确规定,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事项的决策程序较为规范,上市公司主动回报股东的意识明显增强。


以上信息为分析师、合作方、加盟方提供,本站不拥有版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载文章、数据仅供参考,据此操作,风险自负。
顶 尖 财 经 -- 中 华 顶 尖 网 络 信 息 服 务 中 心
Copyright© 2000 - 2010 www.58188.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