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证协证券纠纷调解中心介绍,目前中证协已正式成立了证券调解专业委员会和证券纠纷调解中心,制定并颁布了证券纠纷调解相关制度,建立了协会主导、地方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地方协会”)协作参与、中证协会员单位配合的证券纠纷行业调解机制。
据了解,中证协证券纠纷调解机制建立与推进已经开展了四个方面的工作。第一是健全证券纠纷调解机制的组织体系,具体包括2011年9月成立专业委员会,今年2月成立调解中心。第二是制定并发布证券纠纷调解制度,今年6月中证协正式公布了《证券纠纷调解工作管理办法(试行)》、《证券纠纷调解规则(试行)》、《调解员管理办法(试行)》三项业务规则。第三是启动网站证券纠纷调解专区并开通在线申请平台,今年7月,中证协在网站上开通了证券纠纷调解专区,通过网络向社会公众发布证券纠纷调解规则、调解工作相关资料、调解员名册、调解工作动向等信息资料,同时,专区上还开设了在线申请平台,实时接收投资者和会员单位通过互联网提交的证券纠纷调解申请。第四是加强培训,提高调解员队伍素质,今年7月在全国范围内聘任了111名证券纠纷调解员,9月和11月举办了两期调解员培训班,对所有已聘任的调解员和地方协会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培训。
目前中证协主导下的证券纠纷行业调解机制具有两大特色。第一,建立了“统一协调,属地解决”调解工作机制。中证协与全国36家地方协会建立了证券纠纷调解协作机制,地方协会的会员单位大部分是中证协会员单位在全国各地的分支机构,往往也是证券纠纷的直接当事人,通过地方协会处理证券纠纷可以就地、就近、快速解决证券纠纷,降低调解工作成本,提高调解工作效率。第二,设置简易调解程序,提高调解工作效率。受理证券纠纷调解申请后,首先由调解中心或纠纷属地地方协会工作人员督促纠纷当事人协商解决纠纷,即对纠纷进行简易调解处理。对于简易调解处理后未达成和解的调解案件,纠纷双方可以自愿向调解中心申请进行普通调解,调解中心批准后,才进入下一阶段的选择调解员进行调解的普通调解程序。
随着组织、制度、人员、技术手段等条件的逐步完备,中证协证券纠纷调解工作平稳起步,稳步推进。从7月初至今,调解中心通过在线申请平台接收了25起证券纠纷调解申请,受理了其中14起符合受理条件的调解申请,另外,调解中心还通过处理投诉函的方式,受理了1起证券纠纷调解申请。在地方协会的配合下,通过简易调解程序成功调解了6起;3起未达成和解意向,已经终止调解程序;尚有6起还在简易调解处理过程中。15起已受理调解申请的纠纷类型分别为证券交易代理合同纠纷2起、证券投资咨询合同纠纷4起、理财产品合同纠纷1起、劳动合同纠纷7起、融资融券合同纠纷1起。
本版撰文:证券时报记者 刘璐
作者:刘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