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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石化联合新奥能源收购中国燃气告吹

加入日期:2012-10-16 14:04:44

专家表示,此次收购涉及中石化全产业链垄断,让收购的可行性降低

中石化联合新奥能源收购中国燃气告吹

中国石化与新奥能源联合收购中国燃气几经坎坷,最终以失败告终。

10月15日,中石化与新奥能源发布公告称,对中国燃气的收购要约不再继续进行。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收购告吹,但中石化和中国燃气组建了合资公司来加强今后的合作。

收购持续近一年告吹

新奥能源与中石化自2011年12月宣布将对中国燃气发起收购后,收购要约历经多次延期,最后一次延期后的最终截止日期为2012年10月15日。

10月15日,中石化与新奥能源发布公告称,因收购的先决条件仍未获得满足,因此将不再进一步延长最终截止日期,收购要约将不再继续进行。

新奥能源与中石化于2011年12月宣布将对中国燃气发起收购,要约价3.5港元/股,总对价约达167亿港元,其中,新奥将支付55%的要约总对价,中石化支付剩下的45%。

之后,此次收购可谓遭遇了诸多坎坷。包括中国燃气股东不断增持公司股票,四千名员工联合抗议,北控集团插手收购等等。

据了解,中国燃气、新奥燃气、华润燃气、港华燃气、昆仑燃气是目前中国城市燃气市场中五个主要的竞争者。

业内人士认为,一旦新奥燃气成功收购中国燃气,竞争格局将发生重大变化。新奥燃气将会奠定市场中的领军地位;新奥能源将会超过港华燃气跃升为国内第一大燃气公司。而中石化也会由此在天然气的销售终端获得更大话语权。

“从战略上来讲,中石化和新奥能源对此次收购是一种误判。”中国石油大学工商管理学院天然气问题专家刘毅军向《证券日报》记者表示,中石化以前都是分散收购下游资源,地方也愿意被收购,不存在更高层面的审批。而中国燃气在我国燃气市场具有重要的地位,此次收购会涉及到中石化全产业链的垄断,上升到反垄断审查就比较不易获得通过,让收购的可行性降低。

此外,他还认为,同业间形成的激烈反弹也让此次收购遇阻。一是中国燃气的反弹,其股价不断提高,而中石化不愿提高收购价格。二是北控中途进入此次收购,也让收购的市场主体反弹。

中石化与中燃气组建合资公司

值得注意的是,尽管新奥能源宣布其与中石化对中国燃气发起的联合收购“告吹”,中国燃气在10月15日发布公告称,与中石化已订立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双方将组建合资公司,互通销售渠道和网络;同时,中石化原则同意中燃参与其负责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

公告还称,中燃同意中石化及公司其他战略股东认购中燃股份,或以其他方式向中燃作出投资。

董事会认为,实施此项战略合作,可以将集团庞大的城市燃气分销网络与中石化充足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资源相结合,以进一步加强和扩大集团的天然气和液化石油气的分销业务,大大加强本集团在中国市场上的竞争力。另外,中石化国内的加油站网络亦能为集团实时提供具策略性和方便的位置、以建造压缩天然气和液化天然气加注站、占领车用及船舶加气市场,达到大幅提高股东价值之目的。

根据协议,中石化和中国燃气将组成合资公司,利用中燃液化石油气的资产、品牌、销售管道,销售中石化于中国所属炼油厂生产的液化石油气,共同拓展中国的液化石油气零售市场;利用中燃的城市燃气管网条件和中石化于中国的加油站网路,改建成成品油和压缩天然气两用补充站,并共同拓展中国迅猛发展的车用及船舶加气市场。

此外,中石化将向中燃优先供应天然气资源和液化天然气的供应品;中石化原则同意中燃参与中石化负责建设(或将会建设)的省际天然气管线及配套设施的投资;中石化将中燃作为其发展中国城市燃气项目的平台及合作伙伴,积极发展城市燃气项目。在中国大型城市管道燃气项目拓展上,双方可共同进行项目投标或向省、市政府申请项目专营权。

“这也算是双方的意外收获。”刘毅军表示,是中石化进入下游的另外一种方式,而中燃气未来也不排除切割部分资产给中石化,双方合作的空间还是很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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