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泰化学今日公告,公司获悉,根据2011年8月10日出具的《关于划转中泰化学应转持国有股的通知》的要求,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深圳分公司9月14日将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新疆国资委所持有的公司1219万股和股东新疆化工集团所持有的公司406万股划转至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 本次划转社保基金后,新疆国资委持有公司1.29亿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17%,仍为公司的控股股东,控制权未发生变化;新疆化工集团持有公司3674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8%。 公司此前公告,新疆国资委拟将持有的公司1.29亿股国有股无偿划转给新疆投资集团;将新疆化工集团持有的公司3674万股国有法人股无偿划转给新疆投资集团。 (责任编辑:姜永明)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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