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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税改革窗口开启:利好四只股 利空三巨头

加入日期:2011-7-19 6:55:12

  据悉,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资源税将按照“从量征收”改为“从价征收”方向,征收范围将在原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大到其他能源产品。资源税改革的政策一旦实施,石油、煤炭、有色等相关企业的税负会有何变化?对上下游企业会产生怎样的连锁反映?本报今日将为您详细剖析。

  资源税改革窗口开启

  新疆试点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已满一周年,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原油、天然气资源税税率为5%,对资源产品价格形成机制、引导经济结构调整也有积极意义。随着试点效果逐步显现,下一步的改革方向正受到各界高度关注。

  7月16日,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副主任郭晓林在2011全国税法知识大赛新闻发布会上表示,扩大资源税改革试点方案已上报国务院。资源税改革将按照由从量计征改为从价计征方向,征收范围在石油天然气的基础上扩展到其他资源产品。

  据悉,资源税改革的下一步,不仅是扩大从价计征范围,而且是择机向全国范围推广。为此,国务院正在对资源税暂行条例进行修订,修订也同时涉及到从价计征的范围以及税率的确定等。

  在今年6月份国务院批转的《关于2011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当中,改革和完善税收制度被放在了第二的重要位置,其中第一大任务就是要扩大资源税改革实施范围。

  财政部财科所所长贾康也一直呼吁加快推进资源税改革。他认为,如果下半年的物价能够趋于平稳,这个时间窗口非常宝贵,应该把资源税的覆盖面扩大,包括区域覆盖面和品种覆盖面,可考虑把从价计征品种扩大到煤炭。

  新疆试点或推广至全国

  按照我国现行的资源税征收办法,目前原油税额度为每吨8元至30元,而天然气税则为每千立方米2元至15元。

  我国的资源税一直被认为征收标准过低,因为石油资源属于国家和全体公民所有,开采要征税,但石油每吨最高也才30元,而国外即使德国、法国这样低税率的国家,原油资源税也为中国的34倍,美国则更高。

  我国一直在尝试资源税改革,而试点则首选了石油天然气领域。

  2010年6月1日,我国率先在新疆实施石油天然气资源税改革,同年12月1日,又将新疆资源税改革方案扩大到西部内蒙古、甘肃等12个省区。

  这一改革的主要内容是:原油、天然气资源税以其销售额为计税依据,实行从价计征,税率为5%。为了鼓励一些低品位和难采资源的开采,提高资源回采率,对稠油、高凝油和高含硫天然气和三次采油实施减征资源税的政策。同时,对开采稠油、高凝油、高含硫天然气和三次采油的纳税人暂按综合减征率的办法落实资源税减税政策。

  据记者了解,从新疆方面目前的试点来看,资源税改革后,石油企业资源税支出基本上占其利润总额的5%-7%,因近两年国际油价暴涨,原油开采利润较高,这个税收额度对企业影响不大,试点改革基本上已经可以成功推广。

  资源税开征影响面面睇

  【石油】 税率提升最高或达10%

  目前,我国三大石油巨头中,中石油和中海油的业务重点分别在上游陆上勘探开发和海洋石油勘探开发;而中石化业务重心则是中下游炼化行业。三大石油巨头可能又将被加征资源税,受到影响最大的势必是拥有较多国内原油天然气资源的中石油和中海油。如果油气资源税率从5%增加到10%,且在石油系统全面推广,企业的压力将会骤然上升。

  贾康表示,当前通胀压力较大,煤炭在我国能源结构中占比将近70%,因此资源税改革暂未对煤炭“动真格”。而油气在能源中占比较小,约20%,其税率提高预计将给石化企业赢利带来负面影响,但从机制上讲会向中下游传导,最终可能引发提价。

  若按100美元/桶销售额、5%税率算,两油企所有油田就可能被征收300亿元左右的资源税。若是翻倍,收取总量或在600亿元左右,规模相当大。

  据中国石油和化学工业联合会一位负责人透露,资源税改革在新疆试点之后,中石油新增税收约55亿元,中石化新增税收约15亿元。如果资源税改革进一步推广到中西部各省,甚至进一步扩大到全国,将对国内石油和石化行业带来巨大影响。

  影响:石化双雄税负将大增

  代表公司:中国石油(601857)、中国石化(600028)、中海油服(601808).

  据交银国际油气分析师贺炜测算,如果以国际油价90美元、资源税税率9%计算(考虑减征、免征的情形),对中国石油年度每股收益的影响在0.18元左右,对中国石化每股收益的影响在0.13元左右。

  高盛高华此前的一份研究数据也显示,新疆的石油和天然气产量,占中国石油总体产量比重高达17%和35%,在中国石化,两类产品的产量也有18%和8%的占比。如果在所有油气田全面推广5%资源税,那么2012年,两大企业的盈利将至少减少17%和4%。

  【煤炭】 预期仍采取从量计征

  据悉,此前一份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暂行条例》称,煤炭仍采取从量计征,定额从原先的0.3-5元/吨小幅提升为0.3-8元/吨。

  如果消息属实,“尽管煤炭的口子依旧未开,但将征收力度暂行上调,已经是为转调在做铺垫。”中国煤炭经济研究会秘书长赵家廉如是说。

  分析人士认为,国家在进行煤炭资源税改革的同时,可能还会出台相应的配套措施,将对煤炭行业征收的其他费用、基金进行减免,加上煤炭行业自身具有较强的转嫁能力,因此实际影响力可能要比市场预期的小。

  此外,煤炭的价格已经经历了大幅的攀升,对于拥有大型煤矿的上市公司来讲,已经通过价格的优势积累了大量的超额利润,所以对于煤炭板块上市公司来讲,由于资源税的改革带来成本上升的影响已经通过煤炭价格的上涨将风险充分释放,因此资源税的改革对于煤炭板块影响不大。

  影响:西部公司首当其冲

  代表公司:中国神华(601088)、露天煤业(002128)、平庄能源(000780)、靖远煤电(000552)、盘江股份(600395).

  东方证券预期,资源税改革分三步走:第一步是将位于最西北的新疆作为资源税改革第一站;第二步,将资源税推广到西部12 省,并将扩大到煤炭行业;如果该方案没有明显影响到经济的发展,再进行第三步改革,将资源税推广至全国。因此,资源税改革将对位于西部的煤炭上市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

  交银国际油气分析师贺炜表示,假设以5%的税率计算,每吨煤炭的资源税要增加20多元,对中国神华的每股收益影响可达0.2元以上。但如果仅是定额增加3元,影响将小得多。

  露天煤业董事、总经理刘毅勇也曾经表示,煤炭资源税改革或将在今年全面推行,有可能增加公司生产成本,而国家限制煤炭价格政策,导致公司利润水平受到影响。

  【新能源】此消彼长中获益

  在资源税改革中,新能源反而从中捡到了便宜。资源税改革会直接减少传统的、不可再生的能源的开采,相应会增加对于无污染的新型能源的需求,从而从数量的优势上带来新能源板块的利润点;传统能源的价格上涨,势必也会刺激新型能源的价格产生相应的上浮,也就从价格上带来新的利润点。

  值得一提的是,电力企业联合会副秘书长、电力“十二五”规划研究编制工作组组长欧阳昌裕近日透露,即将发布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中,到2020年我国风电、太阳能光伏及核电运行的总装机容量将分别达到1.5亿千瓦、2000万千瓦和8000万千瓦。显然,新能源行业再次为前景画出了一张“大饼”。

  “新能源股被低估只是暂时现象,从长期的规划来看,我国的风电和光伏业都大有发展。”一位业内人士认为,不过新能源企业必须摆脱依靠扩产和价格战来掠取市场份额的手段。此前行业的普遍低谷已经敲响了警钟,行业高速发展时可能掩盖很多问题,但新能源企业自身的盈利能力和管理能力,才是保证企业平稳前进的法宝。

  受益:光伏与风电“捡便宜”

  代表公司:天威保变(600550)、泰豪科技(600590)、杉杉股份(600884)、银星能源(000862).

  由于资源税加重了化石能源的使用成本,预计对中国的能源使用结构带来巨大影响,对光伏、风电等新能源行业意味着间接利好。业界预计,“十二五”期间,更多光伏、风电企业将从化石能源和新能源的此消彼长中获益。

(责任编辑:姜永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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