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景网4月20日讯 财政部有关负责人就修正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问题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此次个税起征点调整到3000元/月后,工薪所得纳税人占全部工薪收入人群的比重,由目前的28%下降到12%左右。 该负责人表示,2011年按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消费性支出平均增长10%测算,城镇就业者人均负担的月消费支出约为2384元。草案拟将减除费用标准提高到3000元/月,既考虑了当前居民消费性支出情况,也考虑了今后几年居民消费性支出的增长情况。 (全景网/雷震) 作者:雷震 (责任编辑:王瑾)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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