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荡荡的二手房中介门店,几位经纪人仍在各自忙活着,一直摆在橱窗里的二手房房源广告却不见踪影,远远望去,路人还以为相邻的几家中介闭店谢客了。从昨天起,京城各中介公司接连接到了主管部门“发布房源须经房主书面认可,确保房源真实”的最新要求,陆续撤下了多用于招徕买家的特价房源广告。此举对于购房人的最大利好在于,今后在中介看房时,可以要求查看房主与中介签订的委托销售合同,摸清房价、坐落等挂牌房源的真实信息,不再只听经纪人一面之词。
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晚表示,根据本月起执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继二手房交易后,北京房屋租赁市场也将尽快落实上述规定。
虚报房源“挂空盘”成潜规则
3月底,正在看房的市民巩先生来到东城区安德路一家中介门店,看到屋外橱窗里,挂着10多套质优价廉的二手房源信息。正当巩先生仔细对比房源时,经纪人从店内迎了出来:“您想看哪儿的房子?我帮您找。”
巩先生报出心理预期——总价不超150万元的小两居后,接待他的经纪人表示,在附近这样的二手房比较难找,目前手头只有清河等较偏远的地方才有合适的。
“你橱窗广告里这套房子,价格、面积都符合我的要求。”巩先生指着中介门店橱窗里那些房源广告说。
“真不巧,这套房子上个月刚卖出去,您看的另一套特价房,刚一挂牌就被买走了。”经纪人对巩先生说,橱窗里的房源出手很快,所以店里还没顾得上换新的,现在有的都较远但价格合适。
“这种类似‘挂羊头卖狗肉’的做法俗称‘挂空盘’,属于行业内的痼疾——放出莫须有的低价房源信息,只要能吸引到购房人,中介的目的就达到了。”资深业内人士张经理戳穿了同行的伎俩,中介在媒体、网站上发布的广告中同样存在这一问题。
未签约房源禁止上市交易
令众多购房人深恶痛绝的中介“挂空盘”、发布虚假房源行为将被杜绝。本月起执行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明确,房地产经纪机构与委托人签订房屋出售、出租经纪服务合同,应当查看委托出售、出租的房屋及房屋权属证书,委托人的身份证明等有关资料,并应当编制房屋状况说明书。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后,方可对外发布相应的房源信息。
这就意味着,此前只靠和房主口头承诺或直接从网上“粘贴”下来的二手房房源信息,今后将不能出现在中介公司公开发布的房源信息中。
“我们刚接到公司通知,说北京要强制执行住建部等三部委1月份发布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主管部门已经开查了,所以上午紧急把门店外的广告房源都撤下了,新房源还要过几天才能挂上。”昨天下午,广安门外伟业我爱我家门店的经纪人袁先生说,不仅如此,公司总部的二手房信息库也要重新筛查,经纪人正忙着联系挂牌房源的房主,请他们来店里签订委托销售合同。
记者发现,在这家门店旁边,相邻的链家地产、中原地产门店原来挂着一面墙一样的二手房房源广告全没了,只剩下透明的玻璃窗,不过出租房源信息还贴着。广渠门、和平里一带的美联、中隆等小中介也纷纷从橱窗里撤下了房源信息。这些中介说,尚未签订委托销售合同的房源不能贴出来,也不能进行交易。
房主怕签约委托被中介“锁定”
对于被中介称为“落地最快”的《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北京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副会长李文杰昨晚表示,尽管仍有中介表示对新规不太适应,但从净化市场、保护购房人合法权益的角度出发,加强二手房房源信息真实性管理势在必行。
“据我了解,一些房主从中介得知须签订委托销售合同后半信半疑,迟迟不到门店签合同,使得部分中介面临无米下锅的局面。”李文杰表示,房主们不必对新规太过担心,即使在委托合同中约定了意向销售价格,也只是为了让买方了解真实情况,意向售价相当于常说的“挂牌价”,而并非成交价,买卖双方仍可协商议价。
对于一些房主担心的签了委托合同就被一家中介“锁定”的问题,李文杰解释,房主可以根据挂牌房源情况,选择由多家中介代理销售,或由一家中介独家代理。
对于购房人来说,中介佣金收费标准也不会因为新规而产生变化。目前,市场上公开的佣金标准为:非独家代理房源按房款2.5%收取,中介独家代理房源按房款2.8%收取。
昨天,各中介公司也呼吁主管部门能够发布房屋委托销售合同范本,统一中介及房主须向购房人公开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