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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港集团绿色通道发债 增强资金流动性

加入日期:2011-3-31 7:30:42

  上港集团绿色通道发债 增强资金流动性

  ■ 本报记者 谢 诚

   上港集团(600018.SH)近日发布公告,公司于2011 年3 月21 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批复,核准上港集团向社会公开发行面值不超过80亿元的公司债券。

  “绿色通道”第一单

   此次上港集团发行公司债 作为证监会开启公司债发行“绿色通道”的第一单,从递交材料到获批仅用了不到两周时间。对于此次发债,相关人士向记者表示,这不仅意味着上市公司将获得一个更快速便捷的融资渠道,也将成为交易所公司债券市场发展进程中的新标杆。

   上港集团主业领域包括港口集装箱、大宗散货和件杂货的装卸生产,以及与港口生产有关的引航、船舶拖带、理货、驳运、仓储、船货代理、集卡运输、国际邮轮服务等港口服务以及港口物流业务。关于此次发债,记者致电上港集团董秘姜海涛,他表示,此次上港集团公司债第一期将发行50亿元用于偿还公司到期债务以及补充流动资金。

  优化公司债务结构

   关于此次发债,记者从上港集团此次债券募集说明书中了解到,对于此次发债后,公司以2010年9月30日公司财务数据为基准,假设本期债券全部发行完成且募集资金的约90%用于偿还债务、约10%用于补充流动资金,在不考虑融资过程中所产生相关费用的情况下,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发行前的40.45%增加至发行后的40.89%,上升0.44%;母公司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由发行前的42.01%增加至发行后的42.55%,上升0.54%;合并财务报表的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18.08%增至35.78%,母公司财务报表的长期负债占负债总额的比例将由发行前的20.18%增至41.28%。

   本次债券发行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将基本保持不变,公司的长期负债占比有明显提升,因此公司的债务结构将得到进一步优化。同时,本次发行公司债券为纯债务融资,不会对公司的股东权益产生影响,因此对上市公司股东而言也不存在股权融资方式可能产生的股权摊薄风险。

  监管部门大力支持

   在采访中,上港集团董秘姜海涛向记者表示,本次债券融资是公司综合权衡资金需求、市场环境和融资成本后作出的决定。所募集资金将用于公司偿还债务、优化债务结构及补充流动资金。一方面可满足公司未来经营的资金需求;另一方面可使公司的债务成本更低、结构更趋合理,从而给投资者带来更大的回报。

   他还表示,上港集团是在权衡几种融资方式之后作出发行公司债的决定的,相对其他几种方式,此途径在融资中带来的利率成本相对较低。本期债券最终确定的票面年利率为4.69%,较其他债务融资品种有明显优势。另外,上港集团本次发行的2011年第一期公司债券,是中国证监会提出推进公司债券发行审核改革,开辟公司债券“绿色审核通道”以来首支发行的公司债券,上港集团作为净资产规模100亿元以上以及资信评级AAA级的债券发行人,在审批、发行速度等方面也得到了监管部门的大力支持。

(责任编辑:sohustoc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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