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日前下发通知,决定自2011年4月1日起,统一调整稀土矿原矿资源税税额标准。调整后的税额标准为:轻稀土,包括氟碳铈矿、独居石矿,60元/吨;中重稀土,包括磷钇矿、离子型稀土矿,30元/吨。(原按0.4-3元/吨征收)
按此税率计算,每吨轻稀土精矿(100%碳酸稀土)需交纳资源税约1500元,相当于售价的1.7%,每吨重稀土精矿(100%中钇富铕矿)需交纳资源税约30000元,相当于售价的13.6%,很明显重稀土所收资源税更高。尽管从稀土精矿售价上看资源税率不低,但如果以氧化物计算,即便是最便宜的氧化铈,分摊在其上的资源税也不到售价的0.6%,而对于价格更高的氧化镨钕和重稀土中所特有铕、镝、铽来说这部分资源税几乎可以忽略不计。
此次出台的稀土资源税尽管会对相关公司的盈利造成影响,但事实上影响有限,以国内最大的稀土企业——包钢稀土(600111)来计算,包钢稀土年产约5万吨稀土氧化物,需交纳资源税约7920万,我们预计2010年公司销售收入约50亿元,净利润约8亿元,则这部分资源税占销售收入的1.58%,净利润的9.9%。但需要看到的是征收矿产资源税是大势所趋,有利于保护不可再生的矿产资源,维护国家利益。而且在当前稀土控制越来越严格,销售商普遍惜售的情况下,企业也完全可以通过涨价的方式来消化这部分成本,今年春节后稀土价格大涨超过60%也一定程度上反应了这一预期。
轻、重稀土所收资源税不一致,重稀土所收资源税高(以精矿计算),主要原因是重稀土价值高、储量稀少,每年走私的稀土大部分是这类重稀土。由此可以看出国家重点也是想保护重稀土行业,有意提高重稀土行业进入门槛,对于小型甚至私挖滥采的重稀土生产企业,由于资源税根据销量征税,这类企业很难回避,由此势必加大这类企业的生产成本,而对于当前急于进入这一行业的企业来说也需要考虑这一因素,很明显也将更有利于大型企业进入和整合南方重稀土行业,长期来看有利于提高行业集中度。
总体而言,提高资源税对稀土企业盈利影响有限,更多的是体现了国家对稀土行业的重视程度和治理的决心,长远来看有利于稀土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重点推荐包钢稀土、厦门钨业、中科三环和宁波韵升,同时看好有望整合南方重稀土行业的中国铝业、五矿发展、中色股份、广晟有色等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