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办公厅
关于开展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
为切实掌握各地《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2004-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目标完成情况,进一步指导地方病防治工作,根据《规划》终期评估方案的要求,卫生部、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决定于3月下旬至5月对各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评内容 (一)重点地方病防治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组织领导、部门配合、经费保障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等方面贯彻落实《规划》目标、履行部门职责情况。
(三)各省(区、市)制订落实地方病防治规划、实施方案等防治管理情况。
二、时间、人员安排 (一)3月29日至4月2日,考评组对已经完成省级评估的河北、山西、黑龙江、江苏、浙江、福建、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宁夏12个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人员安排见附件。
(二)5月24日至28日,考评组对其他省(区、市)进行考评验收。具体人员安排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一)各省(区、市)卫生厅局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考评验收的前期准备工作,积极配合考评组开展现场考评工作,确保验收结果客观、公正、准确、全面。
(二)尚未完成省级考评验收的省(区、市),要加快考核评估工作,在4月底前完成省级考评工作。
(三)全国考评验收工作结束后,我部将会同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向国务院报告有关情况,并向各省(区、市)人民政府通报考评验收结果。
联 系 人:卫生部疾病预防控制局 张树彬
联系电话:010-68792352
附件: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组人员安排
二〇一一年三月十五日
附件:全国重点地方病防治规划终期考评组人员安排
组别 | 日期 | 省份 | 人员 |
第一组 | 3.29-4.2 | 河北 |
组长:许宏智
组员:张
波、申红梅、夏雅娟 |
第二组 | 3.29-4.2 | 山西 |
组长:常继乐
组员:徐
莉、刘守军、边建朝 |
第三组 | 3.29-4.2 | 黑龙江 |
组长:颉学辉
组员:牛健平、许舒野、王健辉 |
第四组 | 3.29-4.2 | 江苏 |
组长:王正荣
组员:谢
辉、邓佳云、徐
菁 |
第五组 | 3.29-4.2 | 浙江 |
组长:习
红
组员:冯清华、郑庆斯、高彦辉 |
第六组 | 3.29-4.2 | 福建 |
组长:黄
玮
组员:赵素琴、陈培厚、邹淑蓉 |
第七组 | 3.29-4.2 | 湖北 |
组长:孙殿军
组员:李
永、刘开泰、魏红联 |
第八组 | 3.29-4.2 | 湖南 |
组长:王
斌
组员:李
珣、安
冬、刘
辉 |
第九组 | 3.29-4.2 | 广东 |
组长:喜
乐
组员:李
江、秦启亮、李卫东 |
第十组 | 3.29-4.2 | 广西 |
组长:朱征明
组员:童亦滨、庞星火、王生玲 |
第十一组 | 3.29-4.2 | 重庆 |
组长:朱东兵
组员:李凡卡、何多龙、何
平 |
第十二组 | 3.29-4.2 | 宁夏 |
组长:关晏民
组员:熊继杰、王三祥、王燕玲 |
报告撰写组成员:安 冬、邓佳云、杨 勤、申红梅
统计分析组成员:高彦辉、魏红联、李卫东、徐 菁、刘 辉、韩贺鹏、刘鹏来源卫生部网站)
(责任编辑:Newsh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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