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部、商务部17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做好食盐生产供应工作。通知要求各地正确引导舆论,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同时要确保生产供应,惩治不法行为,并加强对食盐市场价格和供应、销售情况的监测。
通知要求,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等新闻媒介进行正面宣传引导,阐明我国食盐生产、供应充足的形势。商贸流通企业要通过设立宣传专栏、导购人员解释说明等多种方式,消除群众恐慌心理,引导居民理性消费。
此外,要确保生产供应。督促食盐定点生产企业根据市场需要加紧生产,确保销区的调拨需求;各地盐业公司要加紧生产调运,在小包装盐一时供应不上的情况下,可直接供应大包装散盐。商贸流通企业要主动和盐业公司建立产销衔接,有序、均衡、持续供应食盐,确保3月18日上午起大型超市食盐不脱销、不断档。如因运输条件限制,可采取均衡上市的办法,满足群众基本生活需要。
通知还指出,将惩治不法行为。积极配合物价部门及市场监管部门做好对哄抬物价、囤积居奇等不法经营行为的检查惩治工作,同时加强质量抽查,防止不合格食盐流入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