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 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的通知 财农〔2011〕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林业厅(局): 为规范和加强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与项目管理,促进项目科学实施,发挥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财政部、国家林业局联合制定了《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国家林业局。 附件: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 财政部 国家林业局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六日 附件下载: 中央财政林业科技推广示范资金绩效评价暂行办法.doc来源财政部网站)(责任编辑:Newshoo)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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