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期办发[2011]2号 各会员单位: 自2011年1月17日起,燃料油期货合约交易手续费暂按照合约价值的万分之零点五收取。 特此通知。 二一一年一月十三日 主题词:燃料油期货 手续费 调整 通知 上海期货交易所 2011年1月14日印发(责任编辑:Newshoo) 声明:本频道资讯内容系转引自合作媒体及合作机构,不代表自身观点与立场,建议投资者对此资讯谨慎判断,据此入市,风险自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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