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 陈奇
从上市公司的年报中,笔者发现,一些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并没有同企业的收益挂钩,他们几乎旱涝保收。例如,一家上市公司2009年净利润360万元,同比下滑达55%。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更是下滑154%,出现亏损505万元。但13位高管的年薪却达232万元,占净利润的64%,其年薪水平基本同前几年收益好时差不多。
更让人看不懂的是,有些公司高管的年薪,反而随着业绩的下降而升高。例如,在全年业绩预计下降69.61%的情况下,一家公司公告,为了“发挥”和“调动”高管的“积极性”,从2010年开始,将给高管大幅度加薪20%-45%左右。
高管高薪,高管自有其“圆满”的解释。企业效益好的时候,大幅增加高管收益,是同效益挂钩的结果。企业效益下降,高管高薪则是为了吸引人才,提高管理层的积极性。总而言之,上市公司高管旱涝保收,基本上还是“自己人”说了算。
但如此高管高薪不能服众。今年两会期间,对高管高薪,扩大收入差异,人大代表提出了很多建议和意见,我觉得应该引起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应当对高管高薪立点规矩了。
首先,高管高薪,应该同上市公司效益紧密挂钩。高管收入增长,只有在企业效益增加的情况下,才能同步增长。而在企业效益下降情况下,高管薪金也应该有明显的减少。这才是调动积极性的最好方法。
其次,高管高薪,应当同上市公司给予投资者的回报结合起来。只有分红增长,才能让高管薪金增长变得更合理,更让投资者接受。
第三,高管薪酬的分配方案,必须由外部独立董事为主的薪酬委员会制定,由股东大会通过。(上海 陈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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