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代表团建议:
本报北京讯(记者曹英 □张琴琴) 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新要求对资源型地区的经济转型提出了新的挑战。对此,山西代表团建议尽快设立山西为国家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以下简称“试验区”),为同类资源型地区的转型发展探索改革经验、思路和模式。
全国人大代表袁玉珠、张根虎、张崇慧等认为,山西作为全国能源和原材料基地,为全国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突出贡献。但长期高强度的资源开发导致产业结构畸重、安全事故频发、生态环境严重破坏以及城乡居民收入较低等深层次矛盾日益严重,亟须国家从政策和资金方面加以扶持、引导。
据了解,山西近年来已在资源型经济转型发展方面做出诸多努力和探索,具备了一定的试验基础。去年12月底,国家发改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等九个部门在山西进行了专题调研,就“试验区”的设立进行了总体评估。
对于“试验区”的建设,山西提出从产业结构、发展方式、发展动力、资源型区域以及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提高安全发展水平等六个方面实施转型发展,建立以资源开发为主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转型发展的制度体系和动力机制,推动大型能源集团和主要资源型城市转型发展取得重要进展,推动文化旅游和现代物流业成为战略性主导产业,促进多元化支柱产业体系基本形成。
“国家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作为我国新阶段深化改革开放、探索新发展模式和新体制模式的重要途径,其政策核心是体制创新。对于资源型经济转型的体制机制创新,山西已经进行了系统的梳理。
一是矿产资源开发管理体制机制。在矿业权管理模式、共伴生矿矿业权一体化、矿山企业采矿权退出机制方面实现新突破;通过设立矿产行业准入制度,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等建立矿产资源高效、安全开发的监管体制;同时形成合理的资源型产品价格形成、交易与收益分配机制,建立煤炭稳定基金。
二是低碳经济导向下产业优化升级的体制机制。采取经济、法律、行政等调控措施建立资源型产业集约高效发展、衰退产业援助及退出、接续替代产业发展和推进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发展的体制机制。
三是资源开发的生态环境补偿机制。即建立开采前的生态环境评估与服务付费制度、开采过程中的即时修复与补偿制度、开采后的矿区生态恢复制度以及矿区生态恢复补偿的核算、评价和管理制度。
四是矿山企业和衰退产业社会保障体制。主要是资源型企业补充保险制度、“老工伤”医疗保障补偿机制和资源开采行业强制特种保险制度。
五是资源型区域统筹协调发展的体制机制。通过设立资源型城市建设补偿机制、城市建设投融资体制和资源型城市“绿色发展”体系完善资源型城市功能的体制机制,同时建立矿城协调、以矿补农以及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体制机制。
此外,在金融支持、投资体制、财政转移支付、科技、人力支撑方面建设推进转型发展的支撑与保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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