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媒体称其利用职权“吃”艺人酬劳
震惊娱乐圈的TVB总经理陈志云贪污案进入第四天,陈志云上周五取保候审以后未再露脸。昨日,香港媒体对他的贪污案进行大揭秘。据报道,陈志云这些年来年薪高达450万港元。
贪污只为男助理?
根据电视广播有限公司(TVB)2008年年报资料,自2004年升职为业务总经理的陈志云,若按年薪约400万港元至450万港元估计,他的收入在TVB排在第二名,5年多来单是薪金已超过2000万港元,加上他平日出席商业活动及当其他公司股东获得的分红,他的总收入十分可观。
香港廉政公署指出,陈志云涉嫌收取利益以令男助理丛培昆的公司取得外判合约,另涉为“吃差价”而压低艺员出场价。据行内人估计,廉署所指的有关利益相对于陈志云平均每月最少37万港元的月薪,其实只是一个“小数目”。而此次陈志云面临起诉,有法律界人士预计,如果官司耗上两年,诉讼费可高达500万港元,换言之,已被停职的陈志云一旦被起诉,损失将会非常惨重,所以他的贪污动机有些让人看不懂。不过香港媒体分析说,陈志云以身试法完全是因为想帮自己的男助理丛培昆上位,让其所开的娱乐公司能够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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