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27日发布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通知》说,为加强能源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国务院决定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这是目前我国最高规格的能源机构。
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
“我国高层次的能源机构并不是第一次成立,但这一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意义和作用不可同日而语,值得期待。”石油大学中国能源战略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王震告诉记者。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能源管理体制曾经历过多次重大改革。1980年成立国家能源委员会,但两年后即被撤销。1988年组建能源部,1993年撤销,自此十多年间再没有一个统一的能源管理部门。
为加强能源行业管理,改变多头管理、分散管理、协调性差的局面,2008年实施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决定组建国家能源局。同时,决定设立高层次议事协调机构国家能源委员会。
“能源是经济发展的战略资源,涵盖煤炭、电力、石油、天然气等多个领域,涉及经济、外交、资源等多个部门。我国需要从高层次上加强战略决策和统筹协调,以确保能源稳定、安全、可持续地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专家姜鑫民说。
2008年8月,国家能源局正式挂牌运行。作为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的后续,经过近两年时间的筹备后,国家能源委员会这个更高层次的能源议事协调机构终于正式成立。
统筹协调重大能源问题
据介绍,国家能源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负责研究拟订国家能源发展战略,审议能源安全和能源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统筹协调国内能源开发和能源国际合作的重大事项。
“国家能源局的成立,让能源行业有了明确的主管部门。但从一年多的运行情况看,作为一个副部级的机构,在统筹协调能源重大问题方面,国家能源局确实有些力不从心。”王震分析说。
早在2008年国务院机构改革之前,成立“能源部”的呼声颇高。目前,涉及能源的管理职能仍分散在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电监会、国土资源部等多个部门中。
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能源安全供应问题日益成为一个重大战略问题。近年来,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供应紧张的问题不时出现,能源体制改革的步伐也比较缓慢。
同时,日益严峻的全球气候变暖压力,也对能源的开发和使用提出了挑战。哥本哈根会议前夕,我国政府宣布了新的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的行动目标。与之相适应,国家提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的比重达15%左右。
“能源问题的战略地位,决定着我国需要成立一个高规格的能源机构。而新的形势下,对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领导力、执行力提出了更高要求。”姜鑫民表示。
决策和执行力有保障
据了解,此次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由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担任主任,国务院副总理李克强担任副主任。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信部、财政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电监会等21个中央和国家部委的负责人担任委员。
国家能源委员会的成立,让人们想起了曾于2005年成立的一个类似的能源高层机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下设办事机构“国家能源领导小组办公室”。成立后的几年间,国家能源办的作用并不十分明显。在2008年的机构改革中,国家能源办的职责划归到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局。
“与国家能源领导小组不同的是,国家能源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是国家能源局。目前,能源局的能源主管部门的角色已经明确,在能源管理和能源决策方面也做了许多富有成效的工作。国家能源委员会既有权威性,又有能源局这个执行平台,应该能发挥出预想的作用。”王震分析说。
根据规定,新成立的国家能源委员会办公室主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国家能源局局长兼任,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国家能源局承担。
目前,我国能源发展处于一个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国家能源局正着手起草能源“十二五”规划,新能源发展规划也在制定之中。业内人士指出,国家能源委员会的适时成立,对构筑稳定、经济、清洁、安全的能源供应体系将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