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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多举措放宽“商转公” 支持直转组合贷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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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间:2026/5/26 21:44:34 | ||||||||
新华社广州5月26日电(钟焯、李庆招)26日,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广州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转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实施办法(暂行)》。文件明确,符合条件的商业房贷可转为纯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原办法仅支持转为纯公积金贷款。受理银行也由公积金受托银行扩至全市所有银行。若原商贷在公积金受托银行办理,可直接在该行网点办理组合贷,无需自筹补齐贷款差额。 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党组书记、主任冯卫表示,此次“商转公”政策修订以“降门槛、扩范围、提额度”为核心,系统性扩大受益面、降低转贷门槛。 冯卫介绍,新办法除了扩大转贷范围外,还全面降低门槛,申请条件从要求原商业贷款已放款满3年,缩至2年;申请人累计缴存公积金时限要求由60个月缩短为36个月;住房套数要求由“本市唯一住房”放宽至家庭首套或第二套住房也可申请;适用主体由广州市缴存人扩展至粤港澳大湾区或广州都市圈的缴存人。此外,“商转公”贷款额度,由原来的购房总价款的70%,提高到80%。 广东省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认为,广州公积金新政提升政策普惠面,让更多商贷人群享受公积金贷款的政策红利。这是公积金制度改革、强化普惠金融的重要举措,有助于降低居民住房成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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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chengtianhao 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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