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金有两大亮点
主持人左永刚: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未来创投企业将在税收优惠、债券融资等层面获得强有力支持,同时国有创投企业也将被允许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这些政策将间接对“双创”产生推动作用。
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可使创投企业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
当前,创新创业已成为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在我国经济结构调整与转型升级的背景下,加大对创业投资的支持力度显得尤为重要。9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促进创业投资发展的政策措施。会议要求通过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发挥股权交易场所功能、支持国企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等多种方式,助力实体经济发展。
天星资本研究所副所长王晨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与传统投资不同,创业投资重点关注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中,大部分企业规模相对较小,且处于快速发展阶段,而这个阶段又是企业融资需求最为强烈的时期。因此,增加社会资本参与创业投资,有助于创新型企业的发展,符合当前我国“双创”的整体战略规划。
在丰富创投主体和模式方面,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创业孵化器、产业(技术)创新中心、保险公司等机构投资者参与创业投资,培育合格个人投资者,壮大面向种子期、初创期中小企业的天使投资。鼓励有条件的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
王晨认为,地方设立创投引导基金,对当地政府、企业都会产生有利影响。就政府而言,设立引导基金有助于引导资金流向战略性新兴产业,有利于当地实现产业结构转型,形成有地方特色的创新型经济;就企业而言,政府引导基金设立便于企业融资,同时有助于企业进行并购等资本运作。
国务院常务会议还明确,支持有需求、有条件的国有企业依法依规、按照市场化方式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支持具备条件的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
苏宁金融研究院宏观经济研究中心主任黄志龙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国有创投企业开展混合所有制改革试点,一方面可以充分发挥社会资本贴近市场、贴近创业企业等方面的优势,另一方面还能使得创投企业的资金来源更加多元化。
对于国有企业参与设立或参股创投企业和母基金,黄志龙认为,这将对创业投资起到两方面促进作用。一是增加创投基金总规模,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创业投资;二是提高不同领域创业投资的针对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