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济安金信基金评价中心主任 王群航 微信公众号: wang-qunhang
(1)公募FOF前期的发展将有两种主要形式:第一,内部FOF,即纯内部FOF,或以自家基金为主要投资标的的的内部FOF;第二,重点投资指数基金的FOF,尤其是ETF,因为大家都严重缺乏基金研究员,在此方面,行业几乎就是空白。
(2)前期市场上有许多对于美国FOF的介绍,个人认为,那些FOF多数可能不适用于国内市场,如生命周期FOF、目标日期FOF,因为国内这个方面的基金已经完全失败了,未来,不可能更换了投资标的就会成功,更何况这些产品的投资者定位有着很大的缺陷。还有,美国的那些FOF,是否就是符合中国法律定义的FOF呢?即“80%”这个严格的、明确的量化标准,我们不得而知,至少从目前的很多介绍来看,美国的很多FOF组合中有大量的股票、债券,及其它类型的资产。“不是所有的牛奶都叫特仑苏”,同理,不是所有投资了其它基金的产品都是FOF。
(3)管理费、托管费、销售费这三项费用禁止双重收取,这将会对相关基金公司发行内部FOF的积极性、对于相关渠道的销售和托管积极性等影响较大。要注意的是:内部FOF极其容易走上联接基金的死胡同。从全行业的角度来看,内部FOF,永远做不大。
(4)“再次日披露净值”,可能需要具体标的具体看待。如果FOF所投资的标的基金都是场内基金,即该FOF是场内FOF,那么,按照收盘价计算净值,能够做到与现有的基金同步,是否需要“再次日”呢?如果FOF持有的是其它开放式基金,即场外交易方式的,人家是T+1披露净值,FOF是“T+2”披露,正常。
(5)由于不能够让FOF的基金经理兼任其它基金的基金经理,行业当前的情况是:有这样的人吗?有多少?谁愿意干?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管理FOF,长远来看,是不合适的,因为做FOF也是一个专业。目前,似乎没有专职的联接基金的基金经理吧。
(6)分级基金:拜拜了!
(7)封闭式基金、定期开放基金:进入FOF组合,是未来的事情。
(8)规模低于1亿元的小微基金:拜拜了!建议都尽快清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