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先行赔付事宜获得进展。27日晚间,兴业证券公告,拟以5.5亿元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这将是证监会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以来,首个先行赔付的案例。
业内人士指出,据公告内容,尚无法判断方案是否充分保护了投资
近日,证监会部署了IPO欺诈发行及信息披露违法违规专项执法行动。继兴业证券之后,西南证券也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业内猜测与其此前参与保荐的非公开发行项目涉嫌欺诈发行有关。
在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的监管趋于规范化的背景下,兴业证券的先行赔付方案或将对日后的类似情况有一定“示例”作用,受到了业内的广泛关注。
兴业证券表示,为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利益,维护证券市场的稳定,如果欣泰电气被中国证监会认定欺诈发行而受到处罚,董事会同意公司对依法承担的责任主动进行先行赔付。董事会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5.5亿元人民币,设立欣泰电气适格投资者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用于先行赔付适格投资者的投资损失。赔付发生后,将会对公司业绩产生影响。
兴业证券此次拟设立的先行赔付专项基金的总额为5.5亿元。此前,万福生科一案中,平安证券设立了3亿元先行赔付专项基金,实际赔付金额约1.79亿元;海联讯案中,上市公司的4位主要股东出资2亿元设立补偿基金,实际赔付金额约0.89亿元。
“这个额度并非是实际赔付的金额或者说需要赔付的上限,具体金额要根据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情况来确认。”许峰表示。
另有业内人士指出,由于欣泰电气是在新股发行制度改革引入保荐机构先行赔付制度之前发行上市,因此兴业证券是否应该对此承担先行赔付义务仍有争议。但保荐机构在欺诈发行案件中承担着连带赔偿责任。保荐机构主动进行赔付,可以降低对证券市场和投资者的不利影响。
兴业证券董事会同时要求,公司在先行赔付的同时,将做好向欣泰电气主要责任方及其他连带责任方的追偿工作以及内部责任追究。同时要求公司引以为戒,进一步强化对IPO发行保荐项目的合规风控意识,严格所有项目的内控内核工作,提高执业能力和水平,提升公司整体风险管理能力。(来源:上海证券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