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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基金子公司的监管升级远未休止。
记者日前从多家基金公司人士处独家确认,监管层曾于5月27日在上海召集辖区内基金公司督察长进行内部沟通,并对接下来基金公司及子公司的监管事宜进行讨论传达。
根据记者了解到的会议情况,监管层即将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从该周启动为期一个月左右的资金池专项检查;而在资金池专项检查完成后还将开展一个月左右的行业整体检查;此前,基金业协会(下称中基协)曾对中信信诚基金(博客,微博)子公司的资金池一事进行过通报。
与此同时,监管层还对基金公司及子公司之间开展的同业竞争问题进行了明确禁止,即要求母公司可依法开展的业务原则上均由母公司负责开展;而在业内人士看来,该项要求一旦落地,将会对基金子公司在场内主动业务上产生一定影响,而部分从事策略交易外包、委托外部投资业务较多的基金子公司则将首当其冲。
事实上,自此前记者独家报道监管层形成约束基金子公司的三份征求意见稿后,监管层对于其监管的措施便在不断升级,而多位业内人士指出,将给基金子公司乃至母公司的格局带来洗牌。
资金池“专项检查”来袭
上周五,多家基金公司督察长被监管部门召集沟通监管事宜。
记者独家获悉,监管部门曾在上述沟通过程中传达了多项要求,其中之一便是从5月30日当周起,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资金池专项检查,过程中如果发现问题将立即进行停业处置,并停业至整改完成为止。
“这次监管层对于资金池的态度很强硬,感觉是零容忍。”上海地区一家大型公募基金运营部人士表示,“而且发现就进行停业处置这个对基金公司来说还是很有震慑力的。”
事实上,基金公司的“资金池”大多存在于基金子公司的非标专户之中,而该类活动属于证券期货经营机构资产管理业务“八条底线”所明令禁止的项目,此前已有部分基金子公司因存在资金池问题而遭到监管层的处理。
5月5日,中基协发布公告重申基金行业严禁“资金池业务”,并通报中信信诚基金子公司——中信信诚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信诚资管)因违规开展资金池从5月1日起被暂停产品备案六个月的纪律处分。
据中基协认定,截至去年6月底,信诚资管共有数十只产品采取三类资管产品“相互关联”的方法开展资金池操作,而相关操作存在资金、资产流动性无法匹配、未能合理估值、未能进行充分信息披露、不同资管计划混合运作等四项问题。
而彼时在通报中,中基协也曾对资金池业务进行过警示。“证监会和协会严禁证券投资基金行业开展资金池业务,多次明令禁止;今后将继续按照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对违规资金池业务进行甄别,对涉及机构从严处理,对资金池业务进行全面清理,不留死角。”
而据记者获悉,在资金池专项检查结束后,监管层还将随之紧接着开展为期一个月的行业整体检查。其中资金池专项检查和行业整体检查方式为“双随机”,即检查组随机检查,同时检查对象也随机选取。
不过值得一提的是,此次沟通监管层只是对上述监管方向进行了口头传达,并未形成书面文件进行约束。
“监管层针对基金公司的几项监管要求,沟通会上都是口头传达的,并没有形成书面的记录。”上海地区一位接近监管层的基金公司人士称,“但在对于资金池检查和禁止同业的问题上,监管层的态度是比较明显的。”
同业清理冲击子公司
在此次监管沟通中,被部分基金子公司视为冲击更大的监管口径,莫过于明确了基金公司与子公司间禁止存在同类业务的要求。
据接近会议人士透露,监管层要求基金公司禁止子公司开展母公司业务,同时原则上母公司能够合规开展的业务,均由母公司开展;事实上,据此前记者独家获悉的《基金子公司管理规定(修订稿)》(下称管理规定)也拟要求,母子公司经营行为不得存在显失公允的关联交易和利益冲突。
“这样的规定是为了严格母子公司之间的防火墙机制,防范利益输送和金融风险传递。”上述接近会议人士称,“也是对管理规定要求的提前知道。”
“这要求对基金子公司的杀伤力是最大的,因为有些基金子公司做的委外、量化投资外包等场内业务,基本上都是母公司专户也能开展的。”上海辖区一家基金子公司中层人士表示,“如果这些业务也被拿走,是对子公司盈利模式的打击。”
记者了解到,部分基金子公司的确将业务集中于场内领域,例如国金基金子公司——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千石资本)就属于此类,早在2014年9月,千石资本就已设立致力于二级市场投资的乾石工作室,其业务包括为二级市场主动投资、市场中性策略量化对冲投资等业务、资金提供平台服务。
“像千石(资本)这种之前做量化、做策略比较多的公司,可能受到的影响就会大一些。”一位接近千石资本人士指出;事实上千石资本在去年11月亦曾由于“投顾使用了未通过千石风控系统的程序化交易软件进行交易”而被监管层采取了暂停产品备案3个月的处理。
除上述资金池、同业竞争整顿两项重要事项外,监管层还强调基金公司应当提高对反洗钱和应对相应风险事件能力的重视程度。
而据记者掌握的情况,召集此次基金公司督察长开会的监管部门为上海市证监局,而此次到场的督察长主要来自于上海证监局辖区内的基金公司。
值得一提的是,辖区内基金公司并非以注册地,而是以活动经营范围来确认监管归属的,因此只要在上海地区开展业务即被认定为辖区内被此次沟通的监管对象。
而同样是针对基金公司风险控制的监管安排,亦有可能于6月初在北京再次进行一次召集和沟通传达。
“其实这个沟通并不特别,每到这个时候监管层要跟辖区内的机构沟通一下,只是这次会议内容上比较被基金子公司所重视和警惕。”北京地区一家基金子公司高管告诉记者,“预计在6月份的时候,北京也会召开一场类似的内部会。”来源21世纪经济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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