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司长吴晓8日表示,《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主线是融合。据悉,在起草制定《指导意见》的过程中,发改委充分总结了各地的实践经验,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保障措施
“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是拓宽农民增收渠道、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探索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指出,“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需要发展多类型农村产业融合方式,还要培育多元化农村产业融合主体,建立多形式利益联结机制,完善多渠道农村产业融合服务,健全农村产业融合推进机制。”
他强调,下一步国家发改委将从积极推进产城融合、启动实施“百县千乡万村”试点示范工程、发挥专项建设基金带动作用、研究设立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投资基金等四个方面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
需要指出的是,《指导意见》还提出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即支持地方扩大农产品(行情000061,买入)加工企业进项税额核定扣除试点行业范围,完善农产品初加工所得税优惠目录;落实小微企业税收扶持政策,以及积极支持“互联网+现代农业”等新型业态和商业模式发展。
对此,国家发改委农村经济司副巡视员邱天朝表示,在发展农村新型业态中,文件特别提到要发展“互联网+现代农业”,包括农村电商,政府所起到的作用,包括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等。“去年出台的鼓励扶持小微型企业发展的一些政策措施,农村电商发展可以按照相应的条件享受相应的优惠支持政策。”
国家发改委农经司司长吴晓补充道,大电商在农村进行布局,“这个是必须要支持和鼓励的。”
吴晓表示,通过大电商发展带动整个电子商务在农村的发展,能起到很好的作用,而且这种发展是双向的,既可以把城市工业产品带到农村,又可以把农产品、农村有特色的产品带到城市。“比如贫困地区像甘肃的陇南以及贵州的一些地方,发展一村一品和特色产业,然后把特色农产品通过电商带到城市,势头非常好。所以,除了要支持农村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体系建设以外,还强调并支持形成双向流通格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