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浪财经讯 鹏华基金发布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公告指出,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的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实施指数熔断期间,我司旗下下述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场内申赎业务同步暂停。发生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下跌达到或超过7%,指数熔断至15:00,当日不恢复交易的情况,我司对旗下下述开放式基金有权拒绝指数熔断后的申购、赎回申请。最终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于T+2日至各销售机构查询。
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在指数熔断实施期间
调整旗下部分基金开放时间的公告
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关于指数熔断的相关规则、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关于指数熔断机制实施后公募基金行业相关配套工作安排的通知》及相关基金基金合同等的规定,鹏华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司”)现对旗下相关公募基金的开放时间进行调整。
2016年1月4日13时12分,发生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首次下跌达到或超过5%,自1月4日13时12分起开始实施指数熔断,于13时27分起开始恢复交易。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的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实施指数熔断期间,我司旗下下述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场内申赎业务同步暂停。
2016年1月4日13时33分,发生沪深300指数较前一交易日收盘下跌达到或超过7%,指数熔断至15∶00,当日不恢复交易的情况,导致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实际交易时间变更,我司对旗下下述开放式基金有权拒绝指数熔断后的申购、赎回申请。最终结果以登记机构确认的结果为准,投资者可于T+2日至各销售机构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