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三家基金公司诉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水水泥)的债券交易纠纷案,在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原告请求判令被告清偿持有的“15山水SCP001”本金、逾期违约金,以及律师费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被告则表示原告因本案产生的律师费和其他实现债
基金公司“踩雷”山水债的影响不断扩大。尽管部分“踩雷”的货币基金到期前通过种种形式清仓,不过,这些货币基金涉足信用评级低于AAA的山水债,其投资操作仍遭到业内质疑。与此同时,春节将至,基金从业人员年终奖也因“踩雷”山水债蒙上阴影。
公募首次起诉债券发行人
2016年1月20日,富国、鑫元、海富通等三家基金公司与山水水泥对簿公堂,涉及4只专户产品以及1只公募基金。原告提出5项诉讼请求:1、请求判令被告立即支付鑫元基金管理的鑫满意得16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0万张、鑫安利得12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50万张、鑫安利得29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110万张,海富通基金管理的富瑞1号资产管理计划持有的160万张,富国新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基金持有的90万张“15山水SCP001”本金,合计4.6亿元;2、判令被告支付按照每日千分之0.21为标准,自2015年11月12日到2016年1月3日的逾期违约金;3、请求判令被告支付按照每日千分之0.21为标准,自2016年1月4日起,到还本付息日止的逾期违约金;4、请求被告承担原告因本案发生的律师费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5、被告承担本案全部的诉讼费用。
被告山水水泥在这一案件中并未聘请律师出庭,仅由两名公司职员进行答辩。被告对归还本金及罚息部分均无异议,仅对原告因本案方生的律师费和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提出异议,认为上述两项费用不在双方合同约定范围之内。相比此前老鼠仓债券违约案件的激烈交锋,此次庭审辩护不到一小时即结束,审判结果择日宣判。
“以往债券违约案件中,债券持有人与发行人私下均达成一致,此次基金公司与山水水泥对簿公堂,事情未来走向很难判断。”一位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分析称。
“山水水泥地属山东,天瑞集团则是河南民企,官司缠身严重影响山水水泥再融资,山水超短融债券未来是否兑付,或需政府出面解决。”一位私募基金人士分析。
另有券商人士透露,1月21日,“15山水SCP001”债券主承销商招商银行召集多家机构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天瑞、山水水泥两方人士,欲商讨债权解决方案,最终仍未达成一致。
相关开庭公告显示,除已开庭案件外,太平洋资产、诺安基金(博客,微博)、建信基金诉山水水泥的债券交易纠纷,也将在近期相继开庭。
诉诸法律看法不一2014年3月,超日债利息违约事件拉开公募债违约序幕,此后债券违约日渐增多。不到两年时间,公募债券领域已发生15起严重的信用事件,其中有8起最终实质性违约。宏观经济下行,部分债券违约走向常态化成为大概率事件。
与公募债相比,中小企业私募债更是违约的高发区。例如“12东飞01”、“12致富债”和“12蓝博01”接连变身“黑天鹅”;部分基金公司专户产品持仓的东飞私募债,也因债券发行人涉嫌欺诈发行债券被立案侦查。
“事实上,中小企业私募债违约的案例远比媒体披露的多,且绝大多数并未走法律程序,而是选择了私下解决。一方面是私募债券违约并不公开,如果起诉反而会影响机构声誉;另一方面,机构之间也存在搭便车心理,认为其余机构起诉会对债券发行人造成压力,也对自己所持的违约债券有利。”一位债券市场资深人士称。
不过,上述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则持不同的看法。“公募基金投资债券踩雷已对公司声誉造成影响,其起诉山水水泥,对外表明了维护持有人利益的态度,对挽回声誉起正面作用。”不过,基金公司起诉与否并不对山水债后期本金利息的清偿构成实质影响。他认为,山水水泥本身资质并不差,此次债券不能兑付,关键是股东对企业控制权的争夺。基金公司起诉,对外表态的成分更大,即使基金公司不起诉,其对山水债后期的偿还也持乐观态度。
“此前债券违约毕竟是少数,基金公司持仓债券出现风险,一般先由基金公司股东接手,多数情况下,有违约风险的债券最后也会兑付。而此次山水债违约,若是不诉诸法律,可能面临山水水泥不还钱的局面。即使由基金公司股东方接盘,股东也不愿意遭受损失。”上述私募基金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博客,微博)》记者称。
货币基金投资或存瑕疵
值得注意的是,山水债券违约一事也暴露出部分货币基金投资合规方面的问题。
“15山水SCP001”于2015年11月12日到期,未能偿本付息。基金三季报显示,截至三季度末,鑫元货币、建信嘉薪宝货币以及诺安理财宝货币也持有“15山水SCP001”。最新披露的四季报显示,上述货币基金前十大持仓债券中,未见“15山水SCP001”,其与山水债风险擦肩而过。
业内人士分析,按照《货币市场基金管理暂行规定》以及上述三只货币基金的招募说明书,货币基金不得投资信用等级在AAA级以下的企业债券,投资短融需满足两个标准,第一即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1级或相当于A-1级的短期信用级别;第二即予以豁免信用评级的短期融资券,其发行人最近三年的信用评级和跟踪评级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国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AAA级或相当于AAA级的长期信用级别;2、国际信用评级机构评定的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信用级别(例如,若中国主权评级为A-级,则低于中国主权评级一个级别的为BBB+级)。
“15山水SCP001”的主体评级最高时只有AA,且未获得A-1的短期评级,同时也没有BBB+级以上的国际评级,因此不应被上述基金所投资。
“这是基金公司投资超短融债券时的模糊地带,此前大家也不够重视,有些基金公司允许投资,有些则不允许。”上述债券市场资深人士对《每日经济新闻》记者称。
“合规与信用债风险识别是两回事:货币基金投资15山水SCP001,这一投资决策确有瑕疵,但对基金公司其他产品踩雷山水债,实在不能归结为信用风险识别不过关。存续期不到一年的债券都会违约,真是出乎所有人意料。”上述基金公司固定收益部负责人表示。
与此同时,机构投资信用债也日趋保守。“现在对信用债投资都异常当心,不管企业资质如何,只要是过剩产业发行的债券一概回避。”上述债券市场资深人士称。
“真正走到法律程序这一步为时已晚,相关资产不知道已经冻结了多少遍,对于基金公司投资而言,风控必须走在前面。”一位基金公司督察长表达了自己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