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陷入寒冬,而相关私募基金无法兑付的状况越来越多。
本应于2014年9月30日到期的“清科凯盛-广州国际采购中心项目私募投资基金”第一期(下称“国采项目”)一度无法兑付;应于2014年12月19日到期的“梅州凯旋门花园商住综合体项目私募投资基金”第一期(下称“梅州项目”)也出现了无法兑付的情况。
上述两只基金的管理人都为上海清科凯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清科凯盛”)。多名梅州项目投资人向记者表示,已经与清科凯盛进行过多番沟通,尚无结果。而目前清科凯盛原董事长王强据称已经失联。
预期收益11%~13%
到期无法兑付
梅州项目投资人黄城(化名)向记者提供的相关资料显示,黄城于2013年与清科凯盛签署了《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入伙协议》、《广州兴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之有限合伙协议》。清科凯盛出具的出资证明函显示,预期年化收益率最高可达13%,起息日期为2013年11月5日,一期到期日为2014年12月24日(其他部分投资者的预期年化收益率为11%或者12%)。
之后,清科凯盛官网2013年12月21日公告称,“本基金总规模人民币3.5亿元,分两期发行成立。第一期总规模人民币2亿元,并于2013年10月25日正式对外发行”,并于2013年12月20日第一次正式成立,“将于2014年12月19日到期”。
然而,2014年12月10日,作为该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清科凯盛发出了《梅州凯旋门花园项目一期延期公告》:受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和市场环境影响,项目方工程施工进度受到一定影响,项目方对投资人的到期本金及预期收益未能准时偿还。
之后,梅州项目的投资人就开始了追讨。
项目募资未足额
挪用其他项目资金
黄城表示,收到该延期公告后,曾与清科凯盛沟通,敦促其尽职地履行作为基金执行事务合伙人的应尽义务,尽快向投资人披露项目进展情况和具体账务信息。然而,清科凯盛方面至今未向投资人公开资金账务信息。
黄城称,其通过自有渠道了解到,清科凯盛在梅州项目下存在资金违规操作。其中,该私募投资基金所募集的资金对于梅州项目而言远远不够,计划募集的3.5亿元并未募足。
清科凯盛负责人则向投资人承认,清科凯盛的确是挪用了大笔清科凯盛管理的其他项目资金,其中包括从国采项目挪来的资金。
2015年1月25日,清科凯盛就梅州项目的还款方案公告称,梅州项目工程目前正在建设中,仍未达到对外售楼要求,因此借款需顺延。项目方承诺2015年2月底前兑付已到期投资者一年期预期收益;项目方于2015年春节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投资者本金具体延期期限,延期时间不会超过1年,收益在第一年基础上统一提高2个百分点作为延期期间对投资者的补偿。
黄城等投资人质疑,梅州项目资金并未达到3.5亿元的基金成立标准,为何没有向投资人如实告知?清科凯盛相关负责人称,当初梅州项目实际募资只有1.6亿元左右,距离3.5亿元有较大差距,当时的确挪用了国采项目等各方面的资金,从而使得这个基金可以成立,不过在市场环境不佳的情况下,最终出现了暂时无法兑付的问题。
有业内人士向本报记者表示,如果基金在一定期限内并未募集足够金额,那么该基金不应该成立,而是马上退还给投资者本金,清科凯盛的做法应属违规。
注销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
原董事长失联
2015年1月30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公告:清科凯盛等5家机构向该会申请注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根据《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和基金备案办法(试行)》,考虑到5家机构在登记后未开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业务,承诺注销登记后不再开展新的私募投资基金业务,并将妥善处置现有业务,维护好投资者合法权益,该会决定注销5家机构的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
3月13日下午,记者来到广州地标建筑广州国际金融中心46楼清科凯盛广州公司的办公室。据越秀房托(00405.HK)年报披露,该写字楼租金在200元/月/平方米左右,接近广州最高租金水平。记者看到,除了跟投资者沟通的清科凯盛相关负责人外,只有三四名工作人员在办公,目测整个办公室面积超过100平方米。
对于为什么注销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登记,清科凯盛负责人并没有正面回应。
而对于1月25日公告中“项目方于2015年春节后15个工作日内确定投资者本金具体延期期限”的表态,清科凯盛负责人在3月13日回应称,目前需要等待梅州项目完工预售后,才可能有资金回款给投资者。
3月18日下午4时,记者来到清科凯盛上海公司位于中银大厦的办公室所在地,发现办公室门窗紧闭,已经人去室空。透过玻璃门可以看到室内的办公桌上均没有电脑,前台也仅有一个纸袋,并非正常下班后的迹象。
与清科凯盛上海公司同楼层办公的某单位员工对记者表示,清科凯盛上海公司在2014年年初入驻,在2014年年底就已经不见员工来上班。“公司应该不是跑路了,可能是总公司业务收缩,取消了这家分公司。”该员工并称,中银大厦写字楼租金价格不菲,一年可达百万人民币。
中银大厦工作人员则对本报记者表示,清科凯盛在中银大厦并没有退租,公司依旧存在。中银大厦物业管理处的工作人员确认,清科凯盛租赁合同仍然续存。但是物业管理人员也表示,该公司的确存在“异常”。“我们几次给公司送缴费单据,都没有见过人。”该管理人员称,不过清科凯盛到目前并没有拖欠管理费。
投资人称,目前清科凯盛原董事长王强已经失联。清科凯盛相关负责人也证实了这个消息。清科凯盛在2015年3月12日最新公告称:鉴于梅州项目目前尚未达到预售条件,为保证工程进度尽快达到预售条件及投资人权益,项目方现有资金主要用于支付工程款,暂无多余资金兑付投资人年息。项目方除加快工程进度及争取尽快实现项目预售外,正向其他渠道融资用于支付投资人投资回报。基金管理公司正监督、协调有关事项之进展……鉴于上述原因,未能于约定日期兑付已到期投资人一年期预期收益。项目方保证投资人本金延期期限不会超过2015年12月,2015年6月兑付投资人50%本金及预期收益。延期期间投资人预期收益在第一年基础上提高2个点。”
北京市中银(深圳)律师事务所王家毅则向本报记者称,从相关资料看,清科凯盛列示的预期收益,很可能因违反投资者必须共担风险原则而归于无效;当然投资者如果诉诸法院,法院可能会从损失的角度在该承诺的收益范围内让清科凯盛承担违约责任。虽然各种投资公司或者基金公司都通过各种方式承诺保本收益,但无法真正体现在合同中。
作者:李隽 王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