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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忧心分级产品遭清算 垫资引发矛盾不断

加入日期:2015-12-7 23:13:05

  股市巨幅调整以来,监管层不断出台关于清理场外配资各项措施,日前向各证监局下发了《关于规范证券期货经营机构涉嫌配资的私募资管产品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坚决清理私募资管产品中下设子账户、分账户、虚拟账户等情形,有序规范涉嫌配资的优先级委托人享受固定收益、劣后级委托人以投资顾问等形式直接执行投资指令参与股票投资的私募资管产品”。这项通知的出台被视为前期清理场外配资的延续。

  由于涉及银行、信托、私募等不同监管体系,监管层暂未给出明确的、具体的清理规定和措施,这也是机构间矛盾激化的重要原因。

  股票停牌 无法清盘

  近日,深圳一家私募机构总经理对记者表示,“我们有一只产品的杠杆比例是1:2.5。9月份以来监管层要求清理私募发行的分级产品,我们这只产品便停止交易。时隔3个多月,我们已赔付100多万利息给银行优先级资金。按照监管层的要求,这只基金现在必须马上清盘,但由于许多股票停牌,我们无法卖出。”

  他说:“公司自有资金3000多万无法变现,却被要求提前垫资偿还银行的优先级资金,私募机构是否该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目前市场上并没有案例可供借鉴。”

  他表示,希望和平解决这件事情,目前和信托方面协商,先将账户上的全部金额用来偿还银行的优先级资金,金额大约6000万元,约占银行优先级资金比例的65%,剩余35%资金偿还利息。

  该私募借银行优先级资金的月息为8.5%~9.1%,目前协商的结果是,银行方面免除一个月的罚息,按照这种解决方案,每个月还需支付银行十几万元的利息。

  垫资引发矛盾不断

  事实上,该私募机构遇到的问题也是此前配资公司所面临问题的延续。

  北京一家信托公司总助对记者表示:“目前证监会只是发布通知,并没有相关的确切法律条文出台,建议私募机构把合同法、信托法等相关规定研究清楚。据我了解,在一般的信托法中针对类似案例并没有要求垫资的条款,但针对合同提前终止需要赔付利息的条款是存在的,还是建议私募机构和信托、银行方面协商处理类似案件”。

  深圳一位律师对记者表示,“在清理配资过程中,机构之间关于垫资和赔付利息的矛盾一直存在,但落实到每家机构具体如何执行,要依据机构和信托公司、银行方面签署的合同规定,目前我们接触的案例,都没有走到司法程序阶段,最后都是低调处理。”

  (本版未署名文章均摘自今日出版的《中国基金报》) (来源:证券时报网)

编辑: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