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消息称国家发改委计划实施升级版备案制度,把全国私募股权投资和风险投资(PE/VC)基金(基金规模在5亿元以上)的出资人(LP)要求强制性提高,要求单个投资人最低出资1000万元,此举受到业内强烈关注。
深圳市创业投资同业公会秘书长王守仁分析认为,此举可以提高有限合伙制企业的投资能力。目前有限合伙制企业的资金,实际上是承诺制,首次到位资金一般只有30%。不但首期到位资金少,而且有的后续资金不能准时到位,这影响了基金的投资实力。此外,还可以打击非法集资。深港产学研创业投资公司董事长厉伟则认为,这一新规最主要的作用是保护中小投资人的利益,“中国的创投市场太混乱了,此举一定程度上可以避免把小的投资人卷进来。”
2011年中国私募股权投资人白皮书显示,目前83%的出资人投资PE的规模在1000万~5000万元。但是,以1000万元为底限投资单只基金的LP数量并不大。据证券时报记者了解,深圳多数创投机构都接受500万元甚至是300万的出资人。在一些北方省份,基金对出资人的投资门槛在100万元的相当普遍。而在一些中西部省份,出资人达不到最低标准,甚至吸引更小的投资者参与,搞拖拉机账户参与创投投资。
把出资人的门槛强制性提到1000万元,那么合格的出资人数量必将大幅减少,无疑将增加这些创投基金募集资金的难度。不过,由于此规定只是针对在发改委备案的基金,不涉及那些不备案的企业,因此,王守仁说,这个规定对于中国庞大的创投市场影响不大,受影响的是那些在发改委备案的企业。
王守仁指出,现在发改委强制备案,并对出资人的门槛设限,主要还是由于在发改委备案的PE/VC基金才有资格获得社保基金的投资资格。这一点对于大的PE/VC基金,特别是外资有很大的诱惑力。“如果没有这些需求的话,就没有必要在发改委备案。提高出资人门槛对于民营投资机构没有太大影响。”
厉伟说,如果把出资人门槛提高,将直接增加创投基金募集资金的难度。创业投资本身就是市场化程度非常高的行业,这个行业更需要引导。国家应该更明确对于备案的、规范的创投机构还有什么“胡萝卜”在等着它,而不是只有一个“大棒”追着。
(杨丽花) 来源证券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