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基金专户之后,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也将正式放闸。中国证监会有关部门负责人昨日宣布,证监会已发布修订后的《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解决机构投资者期货市场开户问题。
“从基金公司层面上说,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早就准备好了,不过监管层出于谨慎的原因,一直未予放行,而上述规定意味着公募基金可以去开设期货账户。”基金人士分析称,一旦完成开户,公募基金即可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各项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基金管理公司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和法律法规,平稳有序推进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交易工作。
公募基金开户问题解决 资料显示,早在2010年4月,证监会发布指引,明确了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投资策略、参与程序、比例限制、信息披露、风险管理、内控制度等内容。2010年7月份,南方小康及其联接基金发行,该基金是国内首只在法律文件中明确约定投资股指期货的基金。
2010年9月份,汇添富等基金公司旗下专户首次尝试股指期货交易,但专户作为类私募产品,并不公开募集,而只向部分百万元级别资金开放。对于公募基金而言,碍于相关技术性因素,其参与股指期货一直以来仅是纸上文字,并无实际操作。
2011年2月份,南方基金与相关的期货公司、托管行签署了三方协议,明确了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投资中各方的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基金公司参与股指期货必须先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户,之后才可以参与实际交易。“有了三方协议才可以在中金所开户,开户之后就可以直接下单投资股指期货了。”
而关于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的进展此后始终停留于此。由于监管层的谨慎,公募基金始终未能获批在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开户,因此参与股指期货交易也没有实质性的进展。与此同时,证监会内部相关部门成立研究小组,并完善了相关风险控制措施。包括解决基金开户问题、开发交易结算数据汇总查询系统,便于基金汇总核对交易结算数据等。
“《期货市场客户开户管理规定》实际上就是解决了公募基金的开户问题。这意味着公募基金参与股指期货即将放闸。”一基金人士昨对早报记者表示。
上述规定对于证券公司、基金公司、信托公司和其他金融机构,以及社会保障类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等特殊单位客户,在实名制要求上,“遵循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明确特殊单位客户、分户管理资产和期货结算账户对应关系准确”。
降低基金公司风险 “对于公募基金来说,股指期货具有两个基本功能。一是以较快、较低的交易成本控制投资组合的Beta值(投资组合对系统风险的敏感程度)或者仓位;二是利用股指期货保持投资组合的流动性,以应对基金的申购与赎回。”一家基金公司高层此前表示。
通俗地讲,在基金建仓期作为战略工具,通过卖出套期保值进行对冲,在推出股指期货后,当预期股市将要下跌时,基金可以通过卖出股指期货来对冲股市下跌的系统风险。如果对股市下跌的预期改变,仅需要对股指期货空头进行平仓即可,操作上简单易行。
此外,开放式基金常见的问题是在不确定时间内面临大额申购赎回,基金申赎的计价日与实际资金到账日期的不一致,容易使得基金在这段空档期内存在一定风险,利用股指期货可以很好地解决此问题。当基金面临申购时,基金净值的价格按当日股票收盘价来计算,但实际资金到位是在T+2日之后。如果在3天内股票价格大涨,则资金实际到位时购买股票的成本将比现在高很多。此时就可以在申购当日买入股指期货,将股票购买成本控制在基金申购时的水平上,从而避免因股票价格上涨导致成本增加,以更有效地跟踪标的指数。
实际上,基于上述优点,在去年和今年申报发行的新基金中,很多基金都规定了可以参与股指期货的条款。“目前已经相当普遍。”上述人士说。
“主要是还对冲风险。我们公司进行了大量的模拟测试,模拟测试成熟了才会去参与。”上海某基金公司相关人士说。
(早报记者 柯智华) 来源东方早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