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监会基金部日前向基金公司下发了“关于加强新股询价申购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高度重视新股询价申购的管理工作,基金公司应加强内控、监察稽核,不得受人请托进行报价,不得进行非理性报价等。
通知指出,作为新股询价申购的重要参与者,基金公司应当高度重视新股询价申购的管理工作,始终坚持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优先原则,在制度安排、组织构架、流程管理、监察稽核、人员培训等方面要不断加以完善,以适应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各项要求。
通知要求,基金公司应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新股询价和新股申购的内部控制,不断提高定价能力,参与新股询价和新股申购要理性合规、勤勉尽责,要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和公司的制度程序,要对新股进行深入研究,并保持独立的专业判断,在询价过程中充分发挥机构投资者的应有作用,维护基金行业声誉。
通知明确提到,各公司应当加强对新股询价和新股申购的监察稽核,强化对新股询价决策人员的培训和约束,提高风险意识和合规意识,公司及员工不得受人请托进行报价,不得进行非理性报价,不得在报价申购过程中有任何利益冲突行为。
据悉,基金监管部和相关派出机构将加强对基金参与新股询价和申购的监管,“对违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并将依法对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监管措施”。
此次证监会发文规范基金打新并非无的放矢。在新股询价机构中,基金公司是其中最大的群体之一。一份来自权威媒体的“基金参与新股询价业务现状调查”显示,在基金高报价的原因中,有29.55%的基金公司认为是“为了获取短期收益”,排名第一;20.45%的基金公司选择了“就是看好、高价吸筹”;选择机构间以投研支持、销售等换取“投桃报李”的交易占比18.08%;认为是“人脉、人情”的占17.35%;12.4%基金选择股东压力;其他原因2.17%。
有媒体还曝光了承销商在基金“打新”过程中要求提高报价的“潜规则”。由于卖方在新股询价过程话语权过大,时常干扰基金报价,有基金经理透露,多次在询价过程中接到投行打来要求修改报价的电话。
为了避免被“骚扰”,一些基金公司甚至站出来明确表示“暂别新股”。华宝兴业、信达澳银节前先后发布“友情提示”,称由于无法在短期内完成对发行人的充分调研并给予科学、合理的询价意见,暂停参与各发行人的IPO询价。来源北京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