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林彦龙 1月4日,央行正式发布关于实施《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境内证券投资试点办法》通知。通知规定,试点机构在香港募集人民币进行境内证券投资,在获批的投资额度内不超过募集规模20%的资金投资于股票及股票类基金,不少于募集规模80%的资金投资于固定收益证券,包括各类债券及固定收益类基金。 公告表示,中国人民银行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可以根据审慎监管的原则,对投资比例作出调整。 消息称,目前已有9家RQFII产品获批,近期可能将在香港发行。来源深圳特区报) (责任编辑:Newshoo)