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外界质疑的大摩华鑫基金“内幕交易”等传闻,大摩华鑫基金今日通过公告正式进行全面回应和澄清。
摩根士丹利华鑫基金公司在公告中表示,大摩华鑫基金股东、董事会以及管理层等各方对相关媒体报道高度重视。本着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和投资人高度负责的精神,在董事
会等有关方面的指导下,大摩华鑫基金针对媒体报道中涉及的事项进行了深入、细致的内部调查。该公司在调查中查阅了大量资料,包括公司旗下基金的交易指令、委托流水、交易记录、日常监控记录,以及市场交易数据、内外部研究报告、办公通讯、邮件、电话记录和相关会议文件;还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并做了谈话笔录。在内部调查的基础上,该公司还进行了外部排查。调查结果再次表明,大摩华鑫基金不存在媒体报道所涉及的内幕交易、利益输送和操纵股价等违法违规行为。
记者从公告了解到,此前媒体报道中涉及的
华茂股份、国泰君安、徽商银行等金融机构股权,基金经理将其视为“券商影子股”,并因其具有较高的弹性作为大盘趋势类品种进行投资操作。公告称,早在2011年5月,大摩华鑫旗下基金即开始投资
华茂股份,截至2011年12月31日,仍有基金持有该股票。
大摩华鑫基金还在公告中对媒体报道涉及的投资业绩、基金经理投资决策、基金仓位底限、基金经理执行投委会决议、督察长代行交易管理部总监等事项进行了说明。
其中,对于“基金经理不知仓位下限为60%”及“徐强业绩表现不佳”的说法,大摩华鑫基金在公告中表示,基金经理知晓所管理基金的仓位限制。2011年10月中旬,大摩领先基金在调仓过程中,股票仓位降至60%的基金合同底限。因投资交易系统中设置了相应的风控阀值,该基金无法再执行卖出委托。交易员给基金经理发了提示邮件。而此时基金经理正在公司会议室参加路演,未能及时收到相关信息。基金经理在邮件中表示“这么重要的事现在才知道”,指的是他此时才知晓当日其投资指令不能完全执行,而不是指他不知晓有关底限的规定。
大摩华鑫基金公司强调,个别员工利用职务之便,泄露公司和基金非公开信息,并以其断章取义,误导公众和媒体。这种行为违反了中国证监会对非公开信息严格保密的要求,违背了基金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职业道德,也违反了员工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员工保密协议》,侵犯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严重损害了基金份额持有人和公司利益。该公司对这种行为予以公开谴责,并保留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的权利。
(安仲文)
作者:安仲文来源深圳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