货币基金迎利好新规 本报讯 (记者吴倩)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货币市场基金新规则,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协议存款比例予以放开。 新规明确规定了,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不属于《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定期存款”。 2005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责任编辑:HN028) (责任编辑:孙庆阳)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顶尖财经网无关。顶尖财经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货币基金迎利好新规
本报讯 (记者吴倩)日前,中国证监会发布了货币市场基金新规则,对货币市场基金投资协议存款比例予以放开。
新规明确规定了,有存款期限但根据协议可提前支取且没有利息损失的银行存款,不属于《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的“定期存款”。
2005年,证监会发布的《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银行存款有关问题的通知》第三条规定,“货币市场基金投资于定期存款的比例,不得超过基金资产净值的30%”。
【免责声明】本文仅代表作者本人观点,与顶尖财经网无关。顶尖财经网站对文中陈述、观点判断保持中立,不对所包含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或完整性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