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开放式基金代销资格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根据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日前与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签署的《海富通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协议》和《海富通开放式基金销售代理补充协议》,现增加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A,基金代码:519024;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C,基金代码:519023)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简称:海富通中证100指数(LOF),基金代码:162307)的代销机构。
投资者欲了解基金的详细信息,请仔细阅读《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和《海富通中证100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二、自2010年1月18日起,投资者可以在浙商银行以下主要城市的指定营业网点办理以上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业务,开通海富通股票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股票,基金代码:519005)、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简称:海富通稳健添利债券C,基金代码:519023)的转换业务:
北京、天津、上海、南京、成都、杭州、宁波、温州、绍兴、义乌等。
三、投资者可通过以下途径咨询有关详情: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站:www.czbank.com
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客户服务热线:95105665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hftfund.com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户服务号码:40088-40099(免长途话费)
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0年1月14日
来源上海证券报)